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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

字号 文章来源: 2011-08-12 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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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电子商业汇票?

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收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签发和交付;

   2)为定日付款票据。

按承兑人的不同,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或财务公司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财务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2.电子商业汇票有哪些特点?

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下特点:

   1)以数据电文形式代替实物票据;

   2)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

   3)以网络传输代替人工传递;

 4)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

其最主要的特征是商业汇票的电子化与无纸化,出票、流转、兑付等均以电子化方式进行,没有实物形式的商业汇票。

 

3.使用电子商业汇票有哪些便利?

1)电子商业汇票不易丢失、损坏和遭抢劫。

2)容易辨别真假,不易遭受假票、克隆票诈骗。

3)交易快速、方便。

4)提高银行和企业管理自身票据的水平。

5)有助于统一的票据市场的形成,促进金融市场的连通和发展。

 

4.什么是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含纸质、电子商业汇票)公开报价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

 

5.电子商业汇票如何流转?

电子商业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主要的流转节点包括客户、开户行或开户财务公司、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每一个流转行为一般包括行为申请和行为回复两个动作。行为回复包括签收(同意行为申请)和驳回(拒绝行为申请)两种。系统同时支持申请方发起撤销操作,申请方的撤销操作和接收方的回复操作按照时间优先、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处理。

 

   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后,纸质商业汇票是否还会使用?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后,纸质商业汇票会继续使用。电子商业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是并存的两种工具,由客户根据自身需要和条件选择使用。

 

7.企业如何使用电子商业汇票?

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必须遵循《票据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二是必须具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基本技术条件,比如,应当是商业银行的网银企业客户等;三是所选择的开户银行能够提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并与其开户银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备上述条件后,企业就可以通过其开户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了。

 

8.个人能否使用电子商业汇票?

个人不能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只有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才能使用,并且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9.电子商业汇票是否有统一样式?

电子商业汇票虽然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存在,但所有提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的银行、财务公司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展现电子商业汇票时必须遵循相同的票样格式,票样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10.如何保证电子商业汇票的安全?

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

   1)电子商业汇票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集中登记处理,一张票只会存在一份;同时,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保持一致,对客户提供准确的票据信息与服务。票据仅以电子化形式存在,可杜绝克隆票、假票、票据丢失、票据污损造成的损失。

   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认可的电子签名机制替代纸质签章,提高了签名的准确性,避免了伪造公章或专用章等造成的损失。

3)只有票据权利人才有权对票据进行操作,系统对每次票据行为的权利人进行检查和验证。

 

11.什么叫电子签名?

    简单地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它类似于手写签名或印章,也可以说它就是电子印章。目前,使用数字证书是可靠电子签名的唯一实现方式。

 

12.什么叫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是一种由权威的、公正的、可信任的机构发放的记录着用户和认证机构有关信息的电子文件,是电子交易过程中身份的证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银行和客户之间、银行(含财务公司)与银行(含财务公司)之间、银行(含财务公司)与中央银行之间都各自持有与其身份绑定的数字证书。每张数字证书都有一对密钥——公钥和私钥。

 

13.电子商业汇票面临哪些风险?如何控制这些风险?

电子商业汇票面临的风险基本上等同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所面临的信息技术的安全风险问题,比如说数据文件丢失、系统运行瘫痪、网络遭遇攻击,各种病毒入侵等。

针对电子商业汇票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威胁和风险,首先在软硬件物理环境上,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采用高可靠性的网路和计算机设备,数据信息全部采用加密加押,对系统用户进行权限控制,对节点采取签到控制,建立异地灾备系统和病毒防范等防范措施,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同时,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在各自的系统建设中也充分考虑了安全因素,制定了行内安全运行措施和应急预案。此外,为保障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规章制度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制定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证书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

 

14.使用电子商业汇票是否要支付费用?

为推广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在系统上线的一段时间内,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为客户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参照纸质商业汇票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15.对电子商业汇票操作是否都需要本人完成,能否代理?

    电子商业汇票作为一种重要的权利和义务载体,一般需要本人进行操作。但为了简便操作同时又控制风险,对代理和代为票据行为进行了规定:

1)票据行为可以代为进行。

2)部分票据行为可以代为,其票据行为的签章可以代理。

 

16.什么是电子商业汇票支付信用信息?谁可以查询电子商业汇票支付信用信息?

    电子商业汇票支付信用信息是反映某一主体电子商业汇票签发和兑付情况的信用信息。电子商业汇票流转过程中,处于待签收状态的直接后手可以查询直接前手以及该张票据承兑人的电子商业汇票支付信用信息。如A拟将票据转让给BAB发出背书申请,该张票据的承兑人为C。此时,票据处于背书待签收状态,B可查询其直接前手A以及该张票据承兑人C的电子商业汇票支付信用信息。

 

17.为什么将电子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延长到1年?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将电子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延长到了1年。作此规定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畅通企业的融资渠道。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政府部门和企业本身,而商业汇票融资的便捷性很好地改善了这个问题。但6个月的融资期限远远无法满足企业的要求,适当地将其延长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增强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2)提升了金融机构的票据盈利能力。票据融资作为拆放资金的一种手段,已逐渐成为金融机构的一大盈利手段。但商业汇票签发量低和融资期限短,制约了金融机构深入开展此项业务,延长付款期限将直接延长融资期限,直接提升了金融机构的票据盈利能力。

   3)活跃票据市场。票据市场的活跃依赖于票据交易的主体、客体和交易方式。在票据交易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电子商业汇票的流通形式已经大大便利了交易的过程。将票据付款期限延长到1年,直接增加了交易客体的数量,即在商业汇票本身签发量没有大幅提高的情况下,通过延长票据的交易期限,增加票据市场中可交易的票据数量。

4)推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电子商业汇票刚刚起步,需要通过其相比于纸质商业汇票的优点来大力推广此业务。虽然电子商业汇票的优点很多,包括杜绝了克隆票、假票,畅通了流通渠道等,但将其最长付款期限延长到1年对企业来说有着更大的吸引力,企业的财务压力也更小,故这个政策对推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8.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是否可以互相转换?

在电子商业汇票推出初期和相关法律制度尚未作出调整前,暂不考虑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互相转换的问题。

 

    19.为什么财务公司承兑的电子商业汇票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财务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的,由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成立的,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商业汇票的可接受度一般由承兑人的资质决定,财务公司的资质远远高于普通的企业,故将其承兑的票据仍归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不是十分妥当。

根据财务公司的特性,其只能为成员单位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相关服务,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自身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所以将财务公司承兑的票据归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一方面真实反映了票据的信用状况,另一方面鼓励了财务公司更好地利用商业汇票服务于集团成员单位。

 

20.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持的最大票据金额是多少?

    目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持的最大票据金额为10亿元,人民银行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可在此额度内设定本单位支持的最大票据金额。

出票、承兑及保证

    21.什么叫出票?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出票人和收款人都必须为除银行、财务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由收款人签收之后出票才完成;

3)必须在提示付款期期末之前完成出票流程。

 

    22.什么叫承兑?哪些人可以作出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的承兑,是指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电子商业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银行、财务公司和除此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依法对电子商业汇票作出承兑。如果一张票据由银行或者财务公司承兑就称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如果一张票据由银行、财务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就称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23.出票及承兑包括哪些流程?

出票流程分为出票信息登记、承兑、收票三个子流程。

收款人成功签收后,出票行为完成。

 

24.何种情况下要登记纸质商业汇票?

    在纸质商业汇票承兑、未用退回、贴现、转贴现、再贴现、质押、

质押解除、委托收款、结清、拒付、挂失止付及公示催告、解除止付等业务完成后办理上述业务信息的登记。登记主体应在办理纸质商业汇票有关业务后的当日至迟次日(遇法定休假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进行登记。

 

    25.由谁登记纸质商业汇票信息?

银行、财务公司是纸质商业汇票登记及查询的主体,由其在办理业务时或根据客户的委托来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信息的登记。

 

    26.何种情况下可以查询纸质商业汇票信息?

    银行、财务公司办理纸质商业汇票的贴现、转贴现、质押等业务

时,可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查询票据的相关信息。

其他当事人办理纸质商业汇票的背书、质押等业务时,可委托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查询票据的相关信息。

 

27.为什么电子商业汇票的承兑人不得在已承兑票据结清前撤销原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账户?

电子商业汇票的使用必须依赖于银行或财务公司提供的终端,而识别当事人有权操作票据的依据就是其在银行或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承兑人是商业汇票的第一债务人,若允许其撤销账户将导致持票人无法向商业汇票上的第一债务人请求付款,对电子商业汇票的流通十分不利。故电子商业汇票责任解除前,电子商业汇票的承兑人不得撤销原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账户。

 

28.什么是电子商业汇票的保证业务?

电子商业汇票的保证,是指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的债务人以外的他人保证该票据获得付款的票据行为。

在票据保证关系中,保证人是作出保证行为的当事人;被保证人是票据关系中的债务人,他可以是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

 

    29.哪些人可以作为电子商业汇票保证业务中的保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另外,《票据法》规定:“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除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况外,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参与者都可以作为票据保证人,办理保证业务。保证业务一旦完成,保证人就成为票据债务人,必须与被保证人承担同等的票据责任。

 

30.在保证业务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1)票据承兑后交付收款人前,承兑人可以发出保证申请,出票人可以发出提示收票申请,系统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处理。例如若系统先接受了保证申请,则不接受出票人的提示收票申请,必须在保证人签收或驳回后或者承兑人主动撤销保证申请后,出票人才可发出提示收票申请。

  2)同一被保证人可有多个保证人,但被保证人不能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同时向多个保证人发起保证申请,只能依次一对一发起。也就是说,同一被保证人只有在收到保证申请回复或撤销保证申请后,才能向其他保证人发起保证申请。

 

票据流转

31.什么叫背书?

票据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或者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法律要求的事项并签章,然后把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票据背书包括转让背书、质押背书和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行为是在票据出票后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32.什么叫转让背书?转让背书应有哪些注意事项?

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电子商业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转让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

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为了控制风险、便利操作,将转让背书分为企业间转让背书、贴现背书、贴现赎回背书等7种背书。企业间转让背书应遵守以下规则:

(1)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必须是企业;

(2)转让背书应在提示付款期期末之前完成;

(3)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33.怎样才算企业间转让背书成功?

在企业间转让背书中,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票据状态从“背书待

签收”修改为“背书已签收”,同时修改票据所有人为被背书人,标志着企业间转让背书成功。

 

34.转让背书有哪些当事人?

转让背书的当事人有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转让背书的背书人是票据的持有人和票据权利的出让方;被背书人是背书成功后的票据持有人,是票据权利受让方。背书人应该对被背书人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背书转让无须经票据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35.什么叫贴现?

电子商业汇票贴现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银行、财务公司,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贴现按交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买断式贴现和回购式贴现。

 

    36.办理贴现的持票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向银行、财务公司申请办理贴现的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银行、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

   2)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3)提供证明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材料;

   4)必须为银行、财务公司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37.什么叫质押?

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情形。电子商业汇票的质押,是指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为了给债权人提供担保,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交付债权人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与债务人协商一致时,可由债权人依法处置电子商业汇票,并优先受偿。

 

    38.质押何时解除?解除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界定?

    主债务履行完毕后应该解除质押。电子商业汇票的质押解除及相关处理应区分以下情况:

   1)主债务到期日先于票据到期日,且主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的,

质权人应按约定解除质押。

   2)主债务到期日先于票据到期日,且主债务到期未履行的,质权人可行使票据权利,但不得继续背书。

   3)票据到期日先于主债务到期日的,质权人可在票据到期后行使票据权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票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作为债权的担保。

 

    39.电子商业汇票质押业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未到期的票据才能作为质物质押;

   2)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票据权利行使

    40.票据到期后持票人如何收回票款?

票据到期后持票人应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收回票款和行使票据权利。与纸质商业汇票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将票据邮寄或交换给承兑人请求其付款的委托收款方式不同,电子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比纸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更加安全、方便、快捷。

 

    41.在票据到期前可以提示付款吗?

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可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按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有关规定,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拒绝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拒绝付款或未予应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

 

    42.在票据逾期后可以提示付款吗?

票据逾期是指票据超过提示付款期。票据逾期后持票人在作出合理说明后可以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行或开户财务公司不得拒绝受理,承兑人仍应当承担付款责任。

 

43.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什么时候应答提示付款请求,应在什么时候付款?

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付款或拒绝付款。

承兑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影响持票人资金使用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贷款利率计付赔偿金。

 

    44.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持票人应注意提示付款的时间。持票人若在票据到期前提示付款,承兑人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若在票据逾期后提示付款,需作出合理说明。

   2)持票人应注意资金清算的方式。提示付款时,持票人可选择线上清算或线下清算方式。若持票人或承兑人接入点为接入财务公司,则不能选择线上清算方式。

 

    45.提示付款被拒绝后,持票人应如何处理?

   1)若持票人是在票据到期前提示付款而被拒绝的,不能发起拒付追索,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

   2)若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被拒绝,可以进行拒付追索,可向所有前手追索,也可再次提示付款。

   3)若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被拒绝,持票人曾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或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此时可发起拒付追索,向所有前手追索;其他情况下,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发起拒付追索。

 

    46.如果承兑人或持票人接入点为财务公司,应如何进行

资金清算?

    若持票人或承兑人的接入点中有一方为接入财务公司,则不得选择线上清算方式。持票人选择线下清算方式且持票人接入点为接入财务公司的,填写提示付款信息时需在“提示付款人备注”项中填写其提示付款资金入账信息,包括持票人开户行行号、持票人账号和持票人联系电话。

 

    47.什么是追索?持票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追索?

    追索是指当持票人无法从付款人处获得票据款项时,请求票据其他债务人支付票据款项的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在以下情况中,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48.电子商业汇票中的追索分哪些类型?

    电子商业汇票中的追索根据追索原因的不同可分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

   1)拒付追索是指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持票人请求其前手付款的行为。

   2)非拒付追索是指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而无法继续承担票据责任时,持票人请求其前手支付票据款项的行为。  

 

    49.追索对象有哪些?

    持票人追索的对象不以其直接前手为限制,它包括一切前手,持票人可向其任一前手或所有前手进行追索。

    持票人为出票人、承兑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50.可进行追索的有效时间是多久?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追索权,从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有效。

    持票人对除出票人和承兑人之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权,从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持票人对除出票人和承兑人之外的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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