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机构简介 公告信息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政务公开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热点专题
高级搜索
| 我的位置:青海省分行 > 金融知识 > 支付结算

支付结算知识问答19: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贷记卡、储值卡内币值是否计息?

字号 文章来源: 2016-12-30 15:09:3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存款、储值卡(含IC卡的电子钱包)内的币值不计付利息。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3号 邮政编码:810001 电话:0971-6126182 传真:0971-6126183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