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精准有效执行货币政策,着力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不断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金融动力,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一、扎实推动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始终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金融运行稳中有进
“十四五”以来,青海省分行精准有力执行稳健货币政策,通过信贷调度、预期引导、强化对接等多种方式,打通金融政策传导“中梗阻”,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金融总量持续增加,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由2020年末的6520.9亿元增加到2025年10月末的8124.7亿元,增长24.6%,年均增长4.9%;各项存款余额由2020年末的6314.1亿元增加到2025年10月末的8676.7亿元,增长37.4%,年均增长7.5%。央行资金供给不断加大,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始终保持全省流动性合理充裕,“十四五”期间累计降准9次,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释放长期资金近30亿元,累计投放支农支小再贷款383.5亿元。通过加强利率定价行为行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进一步畅通利率政策传导,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全省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由2020年10月的4.59%下降到2025年10月的3.70%,下降89个BP。
二、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突出特色重点,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深化
“十四五”以来,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重要部署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省委金融办、青海金融监管局、青海证监局,牵头制定《青海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方案》,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配套形成“1+5+N”政策体系,统筹协调发改、财政等20个省直厅(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选取8个区县开展示范点建设。重点发展绿色金融,持续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持力度,累计落地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420.4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700.6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推出100余种绿色低碳相关信贷产品和服务。联合省直部门创新搭建金融支持碳账户体系,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截至2025年10月末,累计发放碳账户贷款455.2亿元,为企业节约利息支出3.1亿元。
三、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应对风险挑战,融资能力不断提高
“十四五”以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有力支持产业“四地”建设,创新多元化信贷产品和服务,产业“四地”建设贷款余额超2000亿元。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投资项目“白名单”推送机制,切实稳住融资盘,对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授信165亿元,重点工业项目签约贷款50.5亿元。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冲击,指导金融机构对166亿元到期贷款实施应延尽延。联合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开展“金融活水润百业”“甘霖工程”专项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金融助企暖企春风行动”专项行动,积极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会同发改等部门,共同搭建“青信融”平台,持续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圈,累计撮合贷款6.25万笔共444亿元。
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金融安全稳定水平稳步提升
“十四五”以来,全面摸清各类型金融机构风险底数,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早纠早治,协同地方政府有效提升风险处置合力。全省法人银行存款保险客户覆盖率达99%。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由2020年末的3.12%下降至2025年9月末的1.74%。在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稳妥有序推进融资平台债务化解。扎实推进金融支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统筹加强资金、资产、资源和政策措施,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应贷尽贷、能贷尽贷”。
五、外汇管理服务提质增效,涉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
“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结售汇31.7亿美元,其中结汇14.5亿美元,售汇17.2亿美元。通过清单管理等方式,实现国有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全覆盖。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成功落地,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规模限制、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等多项政策措施出台执行。跨境人民币业务业务总量实现跨越式增长,“十四五”期间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177.6亿元,较“十三五”增长35.4%;其中重点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带动作用突出,较“十三五”时期增长1.5倍。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金融管理与服务深度广度不断拓展,有效满足全省各族群众金融需求。
“十四五”以来,青海省分行优化支付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在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和西宁火车站建成境外来宾支付服务中心,全省可受理外卡重点商户占比达99.6%,支持外币兑换银行网点184个;深化推进银行账户服务“放管服”改革,银行账户开户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平台覆盖率超80%,全省银行结算账户由2020年的2696.9万户增至2025年11月末的4072.1万户,增长60%。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实现有序衔接,全省农户信用评定100%全覆盖,信用户信用贷款余额由2020年末的151亿元增长至2025年10月末的410亿元。全省现金供应总量充足,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现金需求,现金净投放由“十三五”期间的350.8亿元增至“十四五”期间的401.2亿元,增长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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