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明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自2021年开始,设立5年过渡期,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以来,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考察青海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循党中央“四个不摘”的要求,完善金融政策体系,增强金融服务供给,优化农牧区金融环境,全力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质增效。2021至2025年10月末,全省人民银行系统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374.6亿元,金融机构累计发放金融精准帮扶贷款767.7亿元,为全省农牧区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一、坚持政策引导,保持金融帮扶力度不减
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政治任务,过渡期内按年度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综合运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将低成本资金精准流向“三农”重点领域,确保过渡期内脱贫地区金融帮扶力度不减。截至10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821.8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户贷款增速分别为6.9%、9.4%。2021年以来,6个涉藏市州各项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
二、坚持产业振兴,助力脱贫地区经济发展
引导金融机构将支持重心从全面覆盖向重点领域延伸,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支持县域富民产业、特色优势行业、联农带农企业发展。金融服务向精耕细作转变,创新基于动产抵押的“活畜贷”、上门服务的“拉面贷”等专属产品,优化牦牛、藏羊等农畜产品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依托“青信融”、资金流信息平台等数字化融资对接平台,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与产业发展的适配性,创新推出支持产业“四地”和“土”特产发展的金融产品达120余种。2021年以来,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年末增速在10%以上,最高达到22.4%。
三、坚持普惠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民生能力
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乡村振兴领域各类群体普惠发展,加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助学贷款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信贷产品创新,优化教育、创业就业等金融服务,满足大学生、妇女、农民工、新市民等重点群体有效贷款需求。2021至2025年9月,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6亿元,助学贷款27.8亿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10.9亿元,惠及大学生、脱贫人口57.1万人。
四、坚持信用培育,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延伸服务链条,以多种信用创建模式持续建设农村信用体系,扩大信用信息成果运用,促进信用贷款投放。截至2025年10月末,全省累计评定324个信用乡(镇)、3558个信用村、73余万信用户,全省农牧户信用贷款余额达410亿元,是2020年末的2.7倍;过渡期内为信用户累计实施贷款利息减免5亿元。不断优化惠农金融服务点布局和功能,推动农村支付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全面提升农牧区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全省建立6017个惠农金融服务点,累计办理助农取款业务183.9万笔、金额6.7亿元,农牧区布放ATM、POS机达到4.6万台,农牧区支付清算网络覆盖率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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